《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退出目录实施细则》发布
为完善“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管理制度体系,根据《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遴选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现发布《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退出目录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1月6日
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退出目录实施细则
为推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证书)制度实施,落实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以下简称培训评价组织)目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遴选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培训评价组织退出工作由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简称部际联席会议)统筹领导,由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工作协调,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具体工作由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委托有关单位(简称具体受托单位)实施。
第二条 培训评价组织退出分为培训评价组织资质退出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施资格退出两种情形。
培训评价组织仅开发和实施单一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退出后,该培训评价组织资质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施资格同时取消;开发和实施多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某一证书实施资格退出后,其他证书实施资格不受影响,培训评价组织资质保留。
培训评价组织资质退出的,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施资格相应取消。
第三条 培训评价组织退出分为依申请退出和取消资质两种方式。
培训评价组织因自身原因可提出申请,按程序退出培训评价组织资质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施资格。
培训评价组织在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工作中存在本规定第五条中有关情形的,由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后,按程序取消培训评价组织资质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施资格。
第四条 培训评价组织自批准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之日起满一年后,完成相关工作内容和有关善后工作后可申请退出。相关部门受理申请后及时按规定作出回复。
第五条 培训评价组织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由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按规定取消培训评价组织资质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施资格。
(一)《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列出的七种情形;
(二)自批准后一年内未启动开展相关工作;
(三)两年内未开展更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标准、考核题库等相关工作;
(四)连续两年内未开展或无人报名参加职业技能等级水平评价,或连续两年内无院校选择实施;
(五)来自“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投诉举报等渠道反映问题较多、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
(六)培训评价组织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工作监测评价结果为D档且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
(七)出现重大违法失信行为;
(八)出现重大资产损失、企业破产等重大风险;
(九)存在其他严重影响培训评价组织正常运转的情况。
第六条 培训评价组织申请退出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培训评价组织将相关纸质材料提交具体受托单位。每年1月、7月集中受理2次。
(二)具体受托单位负责组织专家审核相关申请材料,专家从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推荐的专家库中选择。
(三)专家根据有关规定,独立、负责地进行评议,经合议后形成专家评议意见。如确有需要,专家组可对培训评价组织进行问询或实地考察。
(四)具体受托单位将专家评议意见报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就拟注销培训评价组织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清单书面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意见。
(五)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各方意见后,书面向提出申请的培训评价组织反馈,并适时公开发布。有关情况及时向部际联席会议报告。
第七条 取消培训评价组织资质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施资格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具体受托单位负责汇总有关监督咨询电话、信访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双周报等渠道反映的培训评价组织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问题线索,并形成工作台账。
(二)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指导对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并提出评议意见。
(三)将评议意见书面反馈相关培训评价组织,培训评价组织若有异议,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具体受托单位提出申诉,由具体受托单位按程序组织复核。
(四)对经查实存在问题但尚不构成取消情形的,视情节给予约谈、警告、通报、责令限期整改、限制实施规模、扣减有关经费等处理。
(五)对经查实拟取消的培训评价组织及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名单,由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等单位意见,并向部际联席会议报告。
(六)拟撤销的培训评价组织及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名单由具体受托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有关单位向社会发布。
第八条 培训评价组织退出前已发放的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继续有效,仍作为持证者职业技能等级水平的证明,以及各地职业技能补贴的依据,体现的学习成果在学分银行继续使用。
第九条 培训评价组织退出前须处理好已收费但未实施考核、已考核尚未发证等相关事项,并对退出前已实施的行为负责。
第十条 培训评价组织自愿退出的,其主体3年内不得参与培训评价组织招募遴选。被取消资格的,其主体5年内不得参与培训评价组织招募遴选。
第十一条 培训评价组织退出后不得参与并扰乱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相关活动,并对退出前已实施的行为负责。
第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由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编辑:赵许江
相关推荐
立德树人典型案例:为学生守心路、解心结、得心“晴”——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自2002年起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创新构建“四早预防”与“幸福心育”体系,通过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必修课与选修课结合、特色活动等途径,为学生守心路、解心结。近年来,学校有效化解学生心理问题,成为职业教育领域心理健康教育的成功范例,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定坚实基础。
立德树人典型案例:以数字人“锦衣少年”推进五育并举的育人路径——佛山市顺德区胡锦超职业技术学院
佛山市顺德区胡锦超职业技术学院依托数字治理基础,以数字人“锦衣少年”为核心,推进五育并举的育人模式。学校通过“十八个一”活动及数字平台建设,激发学生兴趣,促进师生交流,实现全面育人。该模式显著提升育人质量,已在多所中职院校推广应用,成为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开展网络思政教育的成功范例。
立德树人典型案例:数字人微课平台赋能网络思政——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依托利用数字技术,依托数字校园建设,构建数字人微课平台为核心的思政教育体系,打造“数字人微课平台赋能网络思政”模式。该平台助力思政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质量,实现网络思政稳步推进。教师利用平台制作微课、进行学情分析及AI备课,丰富教学手段。学院挖掘思政育人实践基地资源,转化为在线教学资源,构建思政“大课堂”。
立德树人典型案例:基于核心素养培育的《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堂革命——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作为立德树人典型案例,积极探索思政课教学改革,通过“多维课堂、师生互动”推动《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革命。学校实施以赛促教、“一课多师”协同育人,并开展“行走的思政课”与实践基地建设。这些创新举措显著提升了思政课的教学效果,让学生在实践中深化理论理解,培养核心素养,取得了丰硕的教学成果。
立德树人典型案例:创新“5443”课程思政实践模式,培养建筑行业新时代“鲁班”——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以创新引领立德树人新实践,成功推出“5443”课程思政实践模式,通过构建“五层联动、四步推进、四维协同、三项保障”的课程体系,全方位推进课程思政建设。该模式有效提升了师生的思想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凝聚了协同育人合力,为建筑行业培养了大量新时代“鲁班”,取得了显著的立德树人成效。
立德树人典型案例:“三融互动 四维驱动 五方联动”打好“大思政课”育人“组合拳”——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创新“三融互动、四维驱动、五方联动”思政课程体系,融合党的创新理论、交通文化及湖湘红色资源,打造特色“大思政课”。通过设计实践性任务、利用红色资源社会实践、建设云端大课堂,丰富思政课内涵,驱动学生思考与实践。同时,强化师资建设,构建“政、校、行、企、家”联动育人格局,为交通运输和区域经济发展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
《闪耀职教》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高铁传动部件制造产线智能监测系统开发
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高职组)一等奖 参赛作品:《高铁传动部件制造产线智能监测系统开发》 教学团队:何雅琴 王茗倩 楼竞 曹帅 学 校: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高铁传动部件制造产线智能监测系统开发》课程基于真实企业项目,针对学生对实际工程了解不足,与企业工程师合作,分解为方案设计、硬件搭建、数据上云、平台开发四大任务,旨在让学生深入实践,提升专业技能。
《闪耀职教》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 斗栱修缮古法新做
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高职组)一等奖 参赛作品:《斗栱修缮古法新做》 教学团队:侯夏娜 徐炳进 方舟 郑榕玲 学 校: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斗拱,位于屋面与柱子间,是中国古建筑中的模块化构件,体现了装配化理念。《斗拱修缮古法新做》涵盖木作、瓦石作、装饰修缮三部分,分别针对古建筑不同部位,传承与创新古法修缮技艺。
《闪耀职教》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 Road and Bridge Connecting the World 语架连心桥 丝路通世界
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高职组)一等奖 参赛作品:《Road and Bridge Connecting the World 语架连心桥 丝路通世界》 教学团队:彭洁 吴巧玲 章欣欣 乔里格 学 校: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语架连心桥 丝路通世界》作品选择道路桥梁专业,得益于学校王牌专业地位及丰富的实训基地和交通工程中心资源,为授课和参赛奠定了坚实基础。
《闪耀职教》济南职业学院 - 中华优秀传统音乐文化
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高职组)一等奖 参赛作品:《中华优秀传统音乐文化》 教学团队:陈宁 左媛媛 王诗涵 郭胜男 学 校:济南职业学院 山东作为孔孟之乡,历史文化深厚。作为山东省首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示范校,秉承涵育民族精神、赓续文化血脉的理念,打造《中华优秀传统音乐文化》课程,传承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音乐文化。